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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了推廣族語學習,以及強化族語老師族語教學專業知能,提昇族語教學品質,未來擔任族語老師資格,除了須取得高級族語認證測驗合格證書外,需修畢原民會與教育部於共同頒布的「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」中所列20個學分,設置全國分區7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。由本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辦理【原住民族語言台中學習中心】

◾招收語言:阿美語、布農語、排灣語、泰雅語、賽德克語、鄒語、邵語(上課時,不細分方言別)

◾辦理課程:
原住民族語言36小時學習班


※證書:
一個級別結束,沒有請假規定且成績及格並經考評及格,由本校進修推廣部發給修課證明書。
4個學期結束,將獲得基礎、進階班(一)、進階班(二)、進階班(三)36小時修課證明書

※請假規定:
每一個級別上課時數為36小時,公假、病假、喪假、事假、生理假等各式假別皆列入缺席時數,單一級別缺課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1/3(即12小時)

 

 

原住民族語言20學分班

※證書:
需修習20學分完畢,學員各科出席達到標準且成績及格並經考評及格,由本校進修推廣部發給修課學分證明書。

※請假規定:
每科目上課時數為36小時,同一科目不得缺課上課時數1/3,即12小時(缺課時數含公假、病假、喪假、事假、生理假等各式假別),缺課超過標準者或成績不及格者,需重新修習該科目

※上課期程:

學分班課程抵免方法
➡族語課程
1. 修過本中心開設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課程
 修畢基礎班者,可免修族語(一)課程;
 修畢進階班(一)者,可免修族語(二)課程;
 修畢進階班(二)者,可免修族語(三)課程;
 修畢進階班(三)者,可免修族語(三)課程。
2.取得10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(含)以上  認證測驗合格證書者,可抵免「族語課程」:族語(一)到(四)。中高級認證測驗合格證書者,可抵免「族語課程」:族語(一)到(三)。

➡族語教學知能課程
曾修習過大學以上相關科目學分可抵免課程(需課程名稱相同)